據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,9月12日,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海南省委宣傳部原一級巡視員孫某受賄案。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,被告人孫某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。
圖片來源: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
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:2011年至2017年,被告人孫某利用擔任三亞市委常委、宣傳部部長等職務便利,為相關企業及個人在文體活動項目承攬、省市重點文化項目申報審批等方面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985萬餘元。公訴機關認為,孫某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;孫某自願認罪認罰,依法可對其從寬處理。
庭審中,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,被告人孫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。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,孫某進行了最後陳述,當庭表示認罪悔罪。
孫某為海南省委宣傳部原一級巡視員孫蘇,2022年12月被查,今年6月被"雙開"。
經查,孫蘇違反政治紀律,對抗組織審查,搞迷信活動;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,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,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裝修服務;違反組織紀律,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;違反生活紀律,不重視家風建設,對家人失管失教。利用職務便利在文體活動項目承攬、文化項目申報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通報指出,孫蘇身為長期在文化宣傳領域擔任重要職務的黨員領導幹部,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不信馬列信鬼神,私慾膨脹,家風不正,將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,肆無忌憚收錢斂財。孫甦的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
孫蘇(資料圖)
官方簡歷顯示,孫蘇出生於1963年9月,海南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。曾任海南省委宣傳部對外宣傳網絡處處長、對外宣傳處處長等職。
2005年,她任海南省委對外宣傳辦公室(省政府新聞辦公室)副主任;2010年任三亞市委常委、宣傳部部長。
2016年5月,海南省委組織部發布擬任幹部人選公示,時任三亞市委常委、宣傳部部長的孫蘇,擬提名為海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候選人,任省文聯作協黨組書記。 2016年9月,她當選海南省文聯主席。
之後,她任海南省委宣傳部一級巡視員,至被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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